山东建保出境务工人员机制 境外有难老家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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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53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3月30日讯(通讯员 尉荣建 实习生 张帅 记者胡磊)今天从省外经贸厅获悉,省外经贸厅会同劳动厅、公安厅、工商局、外办、财政厅六部门联手建立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处理机制,首开我国出境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快速反应先河。 该机制主要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和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侵害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须协调解决的事项。
据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介绍,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遵循“属地”和“谁对外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凡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经营公司注册地的市级外经贸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国内居住地的外经贸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配合处理。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派出的劳务人员,由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在省外经贸厅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协调下进行处理解决,劳务人员国内居住地所在市外经贸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配合处理。 省外经贸厅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开支。 据介绍,目前我省境外就业人员已达6万多人,居全国第3位。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