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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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8:49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30日电(温闽、尉荣建)为及时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最近,山东省外经贸厅会同山东省劳动厅、公安厅、工商局、外办、财政厅六部门联合制订了山东省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处理机制,并成立了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工作小组。 山东省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处理机制,主要用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
山东省规定,发生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后,各级单位应根据驻外使(领)馆的建议和要求,迅速启动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工作小组应根据事态情况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建议;各单位按照分工,应将处理解决的建议和要求通知有关经营公司及所在地的外经贸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督促有关经营公司尽快拿出解决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必要时应通知经营公司所在地政府,商请予以协调解决。责任编辑:刘晔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