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年度标准公布 最高支付限额增至3.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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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8:49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老干部局公布了2004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2200元增至38000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年龄系数为0.33,缴费工资系数为0.0088、养老金系数为0.0234。 据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介绍,起付标准的测算依据是:一级医院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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