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社会保险利国益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8: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根据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4月份开始,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业务,具体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征缴、检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将从4月6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业务。厦门地税局提醒您: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待遇的审核和支付,以及核定政策性补缴、协保费、超龄养老保险费的金额等,仍由劳动保障(社保)部门负责。

  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社团、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指南

紫光扫描仪服务创新高 春季房展惊喜无限
金手指颁奖大典紧急招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一、单位依法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时限

  1、单位缴费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其他缴费人应当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缴费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新办税务登记的单位,社保登记与税务登记一同办理。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办社保登记。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地点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同时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具体为:

  1、岛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到税保大楼三楼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2、岛内的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3、岛外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三、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1、已办理或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登记表-适用于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一式三份)。

  2、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费数据采集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适用于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一式三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社会团体需提供注册证复印件1份。

  3、单位可通过地税网站下载或到各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领取上述表单。

  四、地税机关办理社保登记的具体业务流程

  单位可采用上门或上网两种方式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一)单位上门申请办理登记的流程:1、办税服务大厅登记窗口审核单位填报《社会保险费登记表》及提供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地税机关受理的5个工作日后持《地方税务/社保登记申请受理单》,到登记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登记由区局办税服务中心登记人员当场办理,暂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单位上网申请办理登记的流程:1、单位登陆地税网站,录入单位登记信息并确认提交,系统生成《网上税务登记(社保登记)通知书》。

  2、单位根据通知书的要求,持相关审批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办理正式登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当场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给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

  五、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1、参保单位应当自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之日起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2、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地税网站下载或到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领取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报送如下资料: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一并办理社保登记变更,填写报送《地方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只需提供税务登记变更所需资料。(2)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参保单位,填写报送《社保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并根据变更项目的不同,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名称、营业范围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1份。

  2、地址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1份;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借用或赠予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协议证明等)。

  3、法人(负责人)变更,应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对涉及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需换发新证的,参保单位在受理的5个工作日后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受理单》到登记窗口领取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5、采用上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系统受理后,参保单位根据通知书的要求,持相关审批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办税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办理正式变更登记。

  厦门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中心、社保科地址、电话

  厦门市地税局税务(社保)登记柜台地址:湖滨北路税保大楼三楼税务登记柜台电话:5319892地税网址牶www.xm-l-tax.gov.cn直征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二楼电话:5318595(中心)、5318523(税政社保科)

  外税分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二楼电话:5318597(中心)、2206760(税政社保科)

  思明区局: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金山大厦办税服务中心

  地址: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二楼电话:5850850(中心)、5857643(社保科)湖里区局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湖里竹坑路深汇大厦2楼电话:5650273(中心)、5681162(社保科)象屿分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象屿分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象兴一路15号电话:5626720(中心)、5686152火炬分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火炬分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火炬大厦附楼一楼电话:5717681(中心)、3923075集美区局:1、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集美区石鼓路141号电话:6064980(中心)、6067756(社保科)2、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杏林办税服务中心

  地址:集美区杏东路41号电话:6252278

  海沧区局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海沧沧湖东路966号电话:6051781(中心)、6587817(社保科)同安区局: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电话:7028483(中心)、7891576(社保科)翔安区局: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新店镇政府大院内电话:7803290(中心)、7889879(社保科)提示:4月2日(周五)上午9:00———12:00,厦门地税和社保中心人员将在厦门日报现场回答读者关于社保问题的咨询,热线电话:5583333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