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总拓展职工法律援助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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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9: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近日,山东济南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联合作出决定,在创建“平安济南”的活动中,共同承担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向更高层次延伸、渠道更加畅通,从而促进社会更加稳定。 济南市总工会自1999年制定《济南市职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以来,已为全市困难职工免费代理案件实施法律援助813件(次),涉及困难职工3286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千
双方确定,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机构实施职工法律援助的同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承担职工法律援助任务。市总工会将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供适量办案经费,用于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以确保职工法律援助的实施。(韩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