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厅出台一系列鼓励农民种粮政策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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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0:07 东北新闻网 | |||||||||
为了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省农业厅整理出台国家和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千方百计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有: 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全省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特产税在2003年已经取消耕地生产的特产品税收基础上,2004年仍按国家规定保留烟叶特产税,对特产税
对购买良种、农机具给予补贴。国家将增加资金规模,在小麦、大豆等粮食优势产区扩大良种补贴范围。继续实施良种补贴,全省安排大豆良种推广面积140万亩,每亩由省以上财政补贴10元。实施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全省安排专用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50万亩,每亩由省以上财政补贴10元。实施水稻良种补贴,每亩由省以上财政补贴15元。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省安排引导性资金,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购置用于粮食生产的农机具实行补贴。 落实国有土地出让金提取政策。市县政府每年要从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提取15%,建立支持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水灌溉、涝区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新技术推广等补助,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税费政策。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化肥生产和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工作,对化肥出厂价、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加价幅度等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化肥的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给农民。 落实支持农业新技术推广政策。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经省级以上鉴定的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和培训农民运用农业先进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辽宁日报 韩克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