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员工偷窃企业核心技术 被判赔偿61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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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9:4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深圳一家企业的4名员工,因为偷窃企业核心技术,还仿造企业产品进行牟利,最近被深圳盐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和共计619万元的赔偿。 这四名员工分别是王卫东、桂季生、莫思远和孟繁良,他们曾经是深圳超美科技公司的副总经理、翻译和代理销售商。其中,王卫东刑罚最重,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了解,王卫东于2002年2月被任命为超美公司副总经理,一到任便借口搞审计,让其他3名被告参与,调阅了公司所有的核心技术资料,很快把产品配方、生产流程等商业秘密弄到了手,20天不到,审计还没完成,王卫东等人便先后不辞而别,利用他们窃取来的商业秘密迅速在深圳另组公司和工厂,生产销售和超美公司一样的油品添加剂,并卖给北京市场同样的用户。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共向市场投放了700吨仿制产品。超美公司得知后,立即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去年10月,深圳公安局查封了王卫东等人的公司。 深圳超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坤海:要随时警惕技术被非法窃取,而且要采取非常好的保护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