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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下达“十不准”禁火令 清明将至重点防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0:3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3月30日讯 (实习生谭斯亮 记者王华玉) 随着清明节临近,各地祭祀活动日益频繁,我省已经进入了今年的重点防火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昨日向各地发放百万份森林防火手册。

  防火手册规定了包括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爆竹在内的“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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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法用火,还将根据相关条例,罚款处罚;如果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将追究肇事者责任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森防部门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和森防部门要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火,但禁止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森林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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