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份开始 我市降低房产抵押手续费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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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0:5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减轻居民和企业的负担,省物价局、省建设厅下发通知,从3月份开始,降低房产抵押手续费收费标准。 据介绍,调整后的房产抵押手续费标准如下:住房房产抵押手续费改按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其他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在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制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即按房产抵押金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为:抵押金额2000(含)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标准0.7‰;2000-5000(含)万元部分,收费标准0.17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收费标准0.105‰;10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标准0.035‰。(记者 刘希恒)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