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互推责任贩卖湟鱼屡禁不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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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3:17 新华网 | |||||||||
近一段时间消失在西宁市街头的湟鱼贩子,在经过伪装,近日又利用自行车、摩托车上安装的工具箱,悄悄溜进居民 住宅区,做起贩卖湟鱼的生意。 小区成了卖鱼市场 记者在西宁市中华巷采访时,某居民小区的住户纷纷向记者反映,这一带家属院中经
谁来把关? 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贩卖湟鱼,但不少鱼贩依然在一些家属区里公开销售。那么,“溜进”家属区中的湟鱼到 底该由谁来管呢?记者电话采访相关部门时,其工作人员表示:“家属区是居民生活、休闲的地方,既不是市场又不是街巷, 所以我们也无能为力。要说管,理应是居委会或单位后勤工作人员的事。主要还在于门卫值班人员,有权禁止鱼贩子进入家属 区。”然而,该家属区门卫值班人员告诉记者:“湟鱼贩子进家属区,我们也没办法,因为他这也是一种便民服务,再者,如 今的湟鱼贩子是骑着自行车、摩托车在贩卖,我们不可能在门口进行检查,毕竟我们的管辖范围有限。”当记者问鱼贩子是否 经常来家属院销售湟鱼时,这位值班人员说:“不是天天来,是三五天来一次。” 对此,一位王姓居民认为:“湟鱼贩子溜进家属院,责任应该由门卫来负。因为每个家属区门口均有一块禁止外单位 车辆和人员进入本院的牌子,其作用就是不让陌生人入内,更不用说是湟鱼贩子了。如今,门卫成了摆设,不要说是湟鱼贩子 ,连偷了东西的小偷照样可以大模大样地走出去!” 对湟鱼贩子溜进住宅小区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有关部门说法不一,互相推脱责任。那么,究竟该由谁来把此关口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