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编外“法官”昨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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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5:22 云南日报 | |||||||||
——他们可参加案件的审理、合议,有权参与调查所审理的案件以及查阅案件卷宗 昨日,由昆明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市妇联以及法学院推荐的马骏文等29名人民陪审员正式被昆明中院聘任为“不穿法袍的人民法官”,他们将同法官一起参加案件的审理、合议,有权参与调查所审理的案件,有权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同合议庭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权利,任职2年。
上午9时许,来自社会各界,社会职业和生活阅历各不相同的29名人民陪审员汇聚在昆明中院新闻发布厅,他们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涉及法律、科技、教育、经济、文艺、医疗、妇联等多种领域。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与合议庭法官同等的权利,昆明中院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与合议庭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有权参与调查所审理的案件,有权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参加开庭审判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向诉讼参与人询问和依法进行调解。在案件评议时,有权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审理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案件、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等一些特殊的一审案件,一般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柏立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