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对车主每辆车补贴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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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5:3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网3月31日讯(通讯员 罗丙辉刁恩诚)记者近日从市交通局了解到:为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给予车主每辆4000元的补贴资金。此次补贴车辆的范围是,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至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 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含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质
补贴资金的领取程序:1、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回收其旧车时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市交通局申请补贴资金。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补贴的车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国家财政部统一印制的2003年度《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2、车主凭据《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领取补贴资金。市交通部门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6692502。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市交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