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犯漏罪狱中再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6:4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宋之愉史迹)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骗子武志诚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他在服刑期间,又被警方发现了其以往的犯罪事实。昨天,武志诚因漏罪被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40多岁的武志诚总是虚夸身份及办事能力,以此骗取他人钱财。2002年1月27日,他声称自己是国务院事务管理局服务中心主任,认识一些军委领导,能让邹某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器乐,邹某先后奉上13万余元,武志诚却再也没了音信。直到2002年10月17日,经他人匿名举报,民警将涉嫌诈骗的武志诚抓获归案,这才
其实,在诈骗邹某之前,武志诚已经干过类似的勾当。2000年1月,他化名武帅臣,谎称是检察院工作人员,认识中央领导,具有办事能力,以帮助事主蔡某办理城市户口为名,骗取蔡某18万元。户口之事迟迟没有下落,蔡某托人打听,才得知武帅臣并不是检察院的人,更不是什么领导干部。他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核实此事时才发现武志诚已经于2003年10月被判刑,而且正在服刑期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