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日买下保险 不到两月买凶杀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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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张淼淼、李京华)今年50岁的北京人陈建才涉嫌欲骗巨额保险买凶杀死新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公开审理此案。 据指控,被告人陈建才在结婚当天即为新娘王建民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多项险种,赔付金额高达150余万元,为骗取巨额保险金,陈建才买凶并参与谋杀了结婚还不到两个月的妻子。
据介绍,只有初中文化的陈建才是在2000年6月左右通过婚介公司认识的被害人王建民,经过3年“恋爱”,二人于2003年7月15日上午登记结婚,就在当天中午,被害人王建民在一份保险单上签了字,陈建才是其中150万元赔付金的唯一受益人。 此后,陈建才以4万元的价格雇佣河北省农民王海涛,于2003年9月3日11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王建民的家中,由陈建才负责按住王建民的双腿,王海涛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王建民的全身猛刺数十刀,造成被害人死亡。 在审判过程中,陈建才推翻了自己被捕时在公安机关所做认罪的供词,拒不承认是自己策划并参与了谋杀妻子。陈建才还表示案发前他见过王海涛3次,互相并不认识。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王海涛作案后,拿着陈给的4万块钱回了河北老家,将钱财挥霍一空后,出于内心的恐惧和不安终于拨打了110主动投案。王海涛在法庭上如实交代了他与陈建才认识、商量、踩点到最后实施杀人的全过程。王海涛说,他并不是陈找的第一个杀手,因为陈第一次找的那个人没把王建民杀死,陈才第二次找到了他,所以这次的计划比较周密。 检查机关认为,陈建才为骗取巨额保险金,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且雇佣被告人王海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二人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