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部处长和新华社记者3人招摇撞骗被判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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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1:41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肖某等3人冒充公安部处长和新华社记者,以能够拉工程为名行骗。昨天,朝阳法院对肖某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犯罪所得。 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间,肖某得知王某想接手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下水道工程。
法院认为,3人冒充公安人员及记者身份行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惩处。故此,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4年、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马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