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侵权案 沙宝亮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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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2:39 新京报 | |||||||||
现代力量公司被终审判赔歌词作者1.2万元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昨天,广受关注的由《金粉世家》主题曲《暗香》歌词引发的著作权官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宣判,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判赔偿歌词作者陈涛1.2万元。
2002年5月,陈涛受《金粉世家》剧组委托,创作了该剧主题歌《暗香》的歌词。沙宝亮和现代力量公司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使用该歌词制作《沙宝亮》歌曲专辑CD和同名磁带并出版发行,还制作了《暗香》MTV在电视台播放。另外,沙宝亮在第四届金鹰节开幕式、第七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开幕式上演唱了《暗香》。 去年12月4日,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陈涛对《暗香》歌词享有著作权,现代力量公司和沙宝亮各赔偿词作者陈涛7万元。沙宝亮和现代力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沙宝亮虽在案外人组织的金鹰节、服装节上演唱了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但就该表演行为征得著作权人许可的责任在演出组织单位。一审法院认定沙宝亮侵犯陈涛的表演权,法律依据不足,故作出上述终审判决。(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