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央行、银行辩解 银行卡收费不是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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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13 重庆晚报 | |||||||||
“借记卡收10元年费”是在消费者不知情前提下的“霸王条款”,这是中消协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但银监会、央行和工行有关人士对此都有不同观点。 “在2000年3月出台的牡丹灵通卡章程的第11条就规定,持卡人须按年缴纳手续费,每卡每年10元,只是当时未收而已。”工行一位负责人解释说。银监会一位人士表示,这是银监会、发改委经过法律程序,共同出台的一部法规,银行收费有法可依。中国人民银行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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