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合一”的公共思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发生火灾打119,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打110,发生交通事故打122,这是百姓生活的常识。但是情急之下,还要分清三者的区别,记住3个不同号码,实在有些勉为其难。为此,公安部近日决定,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县市级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三台合一”是对公共资源的一次调配。“三台”既为公共资源,那么探索如何实现
我们有必要将公安部门的“三台合一”,放在政府机构改革及降低政府成本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予以考量。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那么衡量这种公共资源的配置与效果是否达到最优,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纳税人是不是在获得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的同时,又没有增加赋税。所以,“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就成为现代政府公共运作的目标。也正是基于公众的这种愿望,政府努力调整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精简机构及人员,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公安部门既为政府最大的部门之一,那么有效地控制投入,以防止其不断膨胀,亦是建设公共财政制度、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题中之义。一直存在的“警力不足”问题,固然是一种现实,但另一方面,作为公安机构本身,是否真正摒弃了传统的一味扩充人员、加大投入的旧思维,而树立起从内部挖掘潜力增加警力的公共思维,也是一个问题。至少,过去“三台”分设的格局就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弊端。 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无疑可谓“最大的浪费”。公安部门必须明确:不浪费公共资源首先就是一种服务,更是对纳税人的尊重。近年来西方一些国家出现的“第五次警务革命”,其核心内容就是成本预算,一个警察局长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安排一个警力是否能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这要求警察局长不仅是警务工作的行家里手,而且还是精打细算的老板。 “三台合一”如何操作,只是一种技术层面的东西,简单的合并是容易的,而真正要在调配中发挥警力效益,体现公共原则,非得有一番“伤筋动骨”不可。不独是公安部门的“三台合一”,各级政府正在进行的全方位的机构改革,也是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