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年内推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公路局:超重卸货和计重收费都合理 本报讯3月30日,正在乐山开会的省交通厅公路局副局长李书明受省交通厅委托,专程赴乐山各超重车检查点调研。 李书明说,乐山实施的超重卸货的办法符合《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是严格按
据介绍,目前计重收费办法中要求超限100%以内的车辆在40公里内要自行卸货。由于不是强行卸货,如果不卸货也没有惩罚性措施,所以这条规定在不少运输业主眼中只是一句空文。李书明表示,目前的计重收费试点办法在各地还有许多不同的理解,省公路局将总结经验,年内将在全省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上全面推行计重收费办法。 又讯 记者昨日下午在隆雅线自贡至乐山段上看到,来往的货运汽车通过乐山超重车辆检查点,秩序井然。超重在20吨以上的货车被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载,通过检查后才被允许上路。乐山市交通局王桥副局长表示,收费和卸载只是手段,保护公路才是我们的目的。乐山路政部门会坚决严格执行目前的超重卸货办法。 (特约通讯员涂劲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