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取消难退押金 龚先生对“房博士”不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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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1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瑾报道:因房产证没有按时拿到,新购二手房便退还,可预交的押金仍有一部分没退回。昨日,无奈的南昌市民龚先生向本报反映。 据龚先生反映,去年4月份,他通过叠山路“房博士职业有限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协议之后交了9000元押金,说好6月份房产证下来后退回。
当年7月份,房产证仍不见踪影。中介公司、龚先生和原房主协商后同意将原合同取消,中介公司退了8000元押金,剩下的1000元由中介公司开了收条,写明该房售出后退回。今年3月30日,原房主称房子还未售出,不能付中介费。而中介方以没收到原房主的钱为由,不退还龚先生的1000元押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中介方的余先生。对此,余先生解释说,因为当时签的协议上说明了要等房子售出后,他拿到房主的2000元的中介费才退龚先生的押金。而房子是否已售出,他们目前不清楚。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