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34 浙江日报 | |||||||||
记者谢国仪 2004-4-1 本报讯(记者谢国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专项活动。这是记者从3月30日在杭召开的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2000年、2001年我省行政诉讼收案居全国第10位,2002年升居第8位,去年继续上升至第7位,预计今年行政案件仍将稳中有增。最近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753件,审结12700件。 从近几年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我省行政诉讼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行政诉讼领域不断拓宽,除了传统的土地、公安、林业、工商等案件外,还出现了经贸、旅游、电讯、安全等各种新类型行政案件;二是行政案件类型已由比较单一向复杂化和多样化发展,出现了一批涉及金融、证券的经济行政案件,涉及劳动保障、教育、民政的社会行政案件等,基本上覆盖了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三是起诉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越来越多,行政机关“不作为”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省高级法院负责人介绍,行政案件的上诉率、改判率、申诉率、超审限率“四高”和结案率偏低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近几年行政案件上诉率呈上升趋势,是当前行政审判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一审行政案件仅占各类一审案件1%多一点,行政诉讼在有些法院还没有摆到应有位置,仍有个别法院将行政庭与其他庭合署办公;至今仍有一些法院行政审判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不能组成一个合议庭;有的法院的行政审判人员交流过于频繁,影响办案质量。据了解,我省即将开展的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专项活动,将重点解决部分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通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案件的上诉率和申诉率不断下降,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