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抛荒鼓励种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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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7:36 浙江日报 | |||||||||
湖州确定增产粮食2万吨目标记者谭伟东 2004-4-1 本报湖州3月31日电(记者谭伟东)湖州市把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在迅速出台全面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扶农政策的同时,把制止抛荒、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作为提高粮食总产的途径,力争完成今年粮食播种面积176万亩、比上年增加8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81万吨、比上年增加2.1万吨的目标。
湖州市制止粮田抛荒,一是清理闲置土地,对闲置一年的建设用地收取荒芜费,凡抛荒两年、没有开发的土地坚决收回,交农民耕种;二是修复因工程建设而影响耕种的土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限期恢复生产能力;三是搞活粮地经营权,对因从事二三产业而不愿耕种的农户,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因缺少劳力而无力耕种的,落实帮扶或流转等措施,防止荒芜;四是鼓励冬季多种粮油。对种植大小麦、早稻等冬夏粮食作物的,市、县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季节性抛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