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正酝酿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8:20 大众网 | |||||||||
生活日报3月31日讯 (记者 刘玉波)记者今天下午从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已有8个城市先后出台了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我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件日臻成熟,颁布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是非常必需的。 “制定和完善立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省政府今天在向省人大常委
据介绍,我省拟在全社会范围内设置反家庭暴力的救助体系和机构。建立人身安全保障体系,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的康复治疗,使其避免继续处于施暴者的威胁之下;建立经济救助体系,使遭受家庭暴力而陷入贫困的受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真情,帮助其恢复生活的自信;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大症结”致使家庭暴力有增无减 八成轻微伤被丈夫“摆平” 生活日报3月31日讯 (记者 刘玉波)省政府今天在向省人大常委会十届七次会议汇报我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时分析说,封建传统思想影响、妇女经济地位的不独立性、对家庭暴力处置不及时和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等“四大症结”是引发我省家庭暴力有增无减问题的主要原因。 据调查,现如今,不少丈夫仍然受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要求妻子绝对服从他们,稍有不从,武力相加。而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很多女性选择了“为了孩子和家庭暂时忍让”,或“害怕丢人,不愿让人知道”,还有80%以上的轻微伤家庭暴力事件被掩盖在丈夫的强压之下,农村妇女的这种选择率高于城市近20个百分点。 由于妇女在经济上没有独立,过分依赖的心理导致受暴者不敢反抗、不敢告发。 另据介绍,由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对制止和惩处家庭暴力的规定较为原则,可操作性较差,在家庭暴力的确认和处置上存在许多“盲区”,致使施暴者逃避了必要的法律制裁。尤其是在对轻微伤的惩戒依据上,现行法律尚有空白点。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