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就拒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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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8:56 沈阳晚报 | |||||||||
3月29日,读者任女士给报社打来电话,“本来我们同事聚会挺开心的事,由于拒绝使用收费的手巾板,饭店竟然对我们采取拒餐!结果我们等了快一个小时才知道被拒餐了,好好的周末聚会变成不欢而散……” 据任女士介绍,“3月26日也就是上星期五,我们单位十多名同事下班后开开心心准备到饭店聚一聚,就来到了位于铁西的千品香小吃楼。在点过菜和一箱啤酒后,服务员开始给
随即,记者与该饭店取得了联系。一位自称管理者的姓侯的女士告诉记者,“那天的事我知道。我们饭店确实有规定,二楼包房消费得用手巾板,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经济困难什么的……这些顾客因为手巾板与我们服务员争执了半天,后来是他们自己走的,此外他们还自带了酒水,我们不让外带酒水……总之是他们自己走的……我们的啤酒是他们走后才撤走的。” 之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铁西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经查属实,饭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经营场所不能对顾客强制消费,更不能借此对顾客采取拒餐,根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本报记者刘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