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县处级领导班子开展民主集中制学教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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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8:57 河北日报 | |||||||||
4月初开始至5月上旬结束本报讯(实习生苏银苓记者王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县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中集中开展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该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从今年4月初开始,5月上旬结束,分为学习文件
《意见》提出,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达到五项目标:一是提高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二是解决对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和相关制度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的问题,进一步熟悉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掌握符合民主集中制要求的领导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三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内部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四是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作用,克服违背集体领导原则、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增强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五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形成讲党性、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和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奋发有为的政治局面。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认真安排。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