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异常者高校可限专业录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东高考本月体检 新快报讯(记者 方夷敏 实习生 宋苑丹)记者获悉,广东高考考生本月开始进行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2O日前。今年的体检对视力和肝功异常者仍有限制,规定“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视力及肝功异常可限专业录取 今年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但根据相关规定,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其中规定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不得拒录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 《意见》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但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今年体检实行现场录入 由于200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体检项目按《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内容进行,体检情况实行现场输入,具体工作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具体负责。(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