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咪表按分钟计费说法不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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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1:17 北京日报 | |||||||||
目前本市停车计费单位是1小时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近日多家媒体称即将上岗的新咪表将以分钟为计费单位,并举例说在每小时收费2元的普通地段,如果车主停车15分钟,只需缴费0.5元。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即将上岗的新咪表可以精确到秒,为缩短计费时段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收费单位会立即变更为1分钟或1秒钟。目前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
计费单位是停车计费的重要依据,同样是停车15分钟,计费单位不同,最终收取的停车费也不尽相同。以一个每小时收费2元的路侧停车场为例,如果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那么停车15分钟需按1小时收费,即2元;如果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需按半小时收费,即1元;如果计费单位小于15分钟,停车费为0.5元。 实际上,如果停车收费的计费时段真的精确到1分钟,那么停车10分钟缴费0.333元,停车5分钟缴费0.167元,停车两分钟缴费不到7分钱,对车主和收费单位来说,找零都很不方便,因而全球各大城市无一按分钟计算停车费。据介绍,停车变更计费时段需先由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然后经物价部门发放正式文件,在这套程序履行之前,本市仍将按现有的规定,以1小时为计费时段。在今年“两会”期间,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年内本市有望将停车计费时段从1小时改为半小时,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