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 “赖债者”别想舒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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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2:1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阎永纬)有偿还能力却赖债不还,又不履行法院判决,对如此赖债者该怎么办?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的做法是,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穿名牌、戴名表、进出高消费场所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夫妇欠债五十多万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又长期拒不执行,而自己却享受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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