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工商专项整治非法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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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4:05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1日电 3月31日,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乌鲁木齐地区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 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4月,首府工商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中介机构。 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成立以乌市工商局副局长周耀宇为组长的“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对中 介机构的清理整顿。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中介机构日益增多,在沟通企业与市场、搞活流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 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非法中介组织和活动仍然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坏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维护市场 经济秩序,促进首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制定此《方案》。 此次整治范围为从事验资、审计、评估、企业登记代理、招投标代理、商标代理、房地产交易中介、婚姻介绍、货物 运输代理、商务代理、税务代理、财务代理、保险代理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整治活动采取登记机关和属地监管单位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四阶段进行。( 作者:记者柳青杨斌见习记者杨礼刚 稿件来源:新疆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