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资委加强监管法律化 聘请法律专家作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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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22: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王文韬)4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陈春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等五位法律专家和北京两家律师事务所,从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手中接过了顾问聘书和法律顾问协议书,正式成为北京千亿元国有资产的法律“护航人”。 去年10月15日正式挂牌的北京市国资委目前监管单位共94家,涉及的经营性国有资
要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就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为此,北京市国资委决定聘请法律专家和律师机构,为其在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重要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熊大新在聘请仪式上表示,政府部门要守法,不但要在“主体”上守法,还要在“程序”上守法。他说,聘请法律专家和律师机构,不仅标志着北京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迈出了新的步伐,同时也表明市国资委加强机关法制建设,依法监管的决心。 熊大新表示,今后北京市国资委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其他领域的专家和机构,广泛借助中介机构等社会资源,努力完善监管手段,力争形成一个完善有效的监管工作网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支持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