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最大限度保护公民诉讼权 防止告状无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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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2: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艳霞) 记者昨日从我省法院召开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近6年来,我省“民告官”案件数量有所增加,行政案件领域有所拓宽。同时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最大限度保护公民诉讼权利的要求。 数量增加,领域拓宽
据省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6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725件,其中受理行政赔偿案件402件。同时,行政案件领域有所拓宽,传统的公安、卫生、土地等行政案件呈下降趋势,教育、旅游等案件从无到有,规划拆迁、房屋登记等城建案件大幅度上升。 “土政策”一律废止 会议要求,各中院和基层院要对本院行政立案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是非法限制、妨碍诉权保护的“土政策”必须一律废止。 避免起诉条件过苛 全省每一个法院不折不扣地落实对行政案件立案问题采取的变通措施,即所有行政一审案件一律交行政庭审查,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权也由行政庭行使。 同时,全省各级法院要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在受案范围方面进行专项业务学习,准确地理解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受案范围、起诉条件、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期限的规定。避免对起诉条件的掌握过于苛刻,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 取消对原告资格的不当限制 行政审判人员在对原告资格的掌握上要采取开放的态度,取消各种不当限制。在原告方面,只要个人或者组织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相邻权人、竞争者、受害人、近亲属、复议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以及农村土地承包人也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防止当事人告状无门 不折不扣地落实受理问题上的一些制度规定。防止既不立案受理,也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从而造成当事人告状无门的情况发生。 提高行政案件审级 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立案监督力度。为了排除干扰,要适当提高行政案件审级。各中院不得随意下放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同时,要扩大异地管辖的范围,加大提级审理和指定管辖、交叉管辖的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