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的哥昨在厦门机场拒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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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2:2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乘机抵达厦门机场的旅客发现,在候机楼前竟然搭乘不到的士,出现了旅客滞留的现象。原来是出租车司机闹情绪、停止营运。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4小时后才恢复正常。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100多辆出租车司机停止营运,围聚在厦门机场东停车场和到达厅周围,造成旅客无法乘坐出租车,一些从市区开来的车辆即使想进入东停车场排队载客
据了解,导致出租车停止运营的直接原因是厦门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与在厦门机场营运的出租车司机签订的《厦门机场3号候机楼东车场停车位租赁协议》。该协议规定从4月1日起,每位到厦门机场运营的司机要交纳300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果在运营期间司机未发生拒载、卖客等不文明服务的行为,将在营运终止后如数返还。司机们认为收此保证金不合理,有的认为是加收租赁费,于是发生了上述事件。 事件发生后,厦门机场股份公司领导与5位出租车司机代表进行了商洽。司机们认为在厦门机场营运时如若被发现存在不文明行为,可以当场进行经济处罚,没有必要提前交纳该费用。 厦门机场领导对此进行解释,机场是企业,不是行政部门,与出租车公司同属经济实体,因此,机场与司机的经济行为只能通过合同关系来约束,且合同的签订完全是平等自愿的,约束也只是针对不文明运营的司机;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若司机无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在终止合同时将如数退还;签订合同从根本上是为了维护厦门机场的良好形象,维持机场运营市场的良好秩序和保障遵章司机的利益。 厦门机场运管所、公安、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认为,司机们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是正当的,但是不能通过围堵的过激行为破坏公共秩序;机场方面既然在2月初就通过口头、公示等方式提醒司机自愿签订协议,司机有意见应主动沟通,双方应当用协商的办法解决,而不能临时采取抗议行为,不能因此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否则,事件的性质将会转变。 经过友好沟通,5位司机代表对厦门机场收取保证金事宜表示理解,但希望给几天时间让更多的司机理解,厦门机场领导表示同意协议的签订推迟到4月5日。 在经过了4个小时的拥堵后,厦门机场恢复了道路畅通。 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李晓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