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变辞退3员工上门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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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5:1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孟梅实习生彭宏摄影雷湘琥)在员工和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并且已经上班半年的情况下,突然被通知在家待岗。在等待了12天之后,员工将该公司告上了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昨(1)日,这3名员工找到辰运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讨说法。 员工:是待岗还是辞退?
今年23岁的张柯说,去年11月4日下午,他和同是辰运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员工的周嘉、邹华3人,突然被公司告知从第二天起在家待岗,可谁知待岗一待就是12天。 12天后,张柯、周嘉和邹华一起回公司询问此事。可公司的回答却让张柯大感意外,“公司确实是没有待岗的规定,可包车不需要乘务员,那么也就不需要你们了,这只是把辞职换一种说法。” 仲裁:每人获赔2000元 2003年11月17日,张柯、周嘉和邹华将辰运公司告上了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近半年的审理,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结果:“辰运公司在裁决书生效后的5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0元”,并于2004年3月11日将仲裁书送达该公司。 张柯说,20天过去了,辰运公司没一点动静,“我们不仅没拿到2000元补偿金,而且原来进公司时交的1500元押金也没有退还。” 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 昨日下午,记者与张柯3人一起来到位于岷江大厦2楼的辰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焦云贵称:“一切都按法律程序办,啥子事都好商量。”对于为何没有履行仲裁决议,焦称,11日他们没有收到仲裁书。截至记者发稿时,邹华已领到进公司时交纳的1500元押金,但2000元补偿金仍未拿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