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顾问:农民讨债是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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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5:36 天府早报 | |||||||||
就“刘晓庆片场被农民追债满场跑”一事,昨日,刘晓庆的法律顾问李国荣、刘少雄两位律师首次发表详细观点,刘晓庆本人对此事的反应也浮出水面。 农民讨债行为非法 作为刘晓庆的法律顾问,刘少雄律师就此事首次发表公开声明: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不同于公民个人的民事责任,公民个人作为投资者,在有限公司中只能承担有限责任,晓庆化妆品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刘晓庆个人作为投资者,在公司中依法只承担注册资金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晓庆化妆品公司与前八段集团及徐州化妆品厂的执行纠纷,只能由执行法院依照前八段集团、徐州化妆品厂的申请对晓庆化妆品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以此才能决定晓庆个人作为投资人是否承担该案中的民事责任,因此该自称徐州农民的三个自然人拉开“刘晓庆请还农民血汗钱”的大纸是违法的。 有人想搞坏刘晓庆名誉 据刘少雄律师调查所知,前八段集团与徐州化妆品厂是李氏兄弟(李庆敏和李庆华)投资所办企业,与徐州农民并无任何关系,该三自然人冒称徐州农民的行为,应是有人假借农民名义混淆视听,对刘晓庆名誉的侵权行为,他建议有关媒体可以继续调查事实真相。 刘晓庆无权对公司表态 李国荣表示:其一,晓庆化妆品公司与铜山方面的纠纷多年前已判决过,法院也曾强制执行,查封了晓庆公司的一些财产和物品,但未能执行成功。因为查封期间被查封的化妆品变质,未能折现; 其二、三个自然人到刘晓庆的剧组讨债是不正确的行为,法院已经处理过的事情,不存在个人讨说法的问题,刘晓庆也不应该以个人身份承担公司的责任; 其三、当年刘晓庆配合法院执行、查封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物品后,公司法人另换他人,刘晓庆不再是晓庆化妆品公司法人,即她现在无权对晓庆公司表态。即便晓庆公司和其他公司有经济纠纷,对方也应该要求法律执行,或向新的法人代表了解情况;其四,农民也要合法主张权利,才能受法律保护,不应该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利,应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进行执行程序后,就不存在个人行为、个人主张权利。(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