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5月1日起实施国内首部优化投资环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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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0:2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3月31日,《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5月1日施行。据悉,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投资环境,在我国尚属首例。 该条例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围绕公正依法、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诚实守信、保障服务、公平竞争、清正廉洁、优化环境八方面内容,从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和司法保障等层面切入,着力规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投资者在
按《条例》规定,政府须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一旦违反,将受到行政处分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今后,任何投资者、公民有权向政府索取政务信息资料;政府必须依法审批办证,并在承诺期内办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企业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收费时要填写统一制定的“收费登记卡”;企业遇到困难时,政府要尽可能地协调解决,并反馈意见。 《条例》制定过程中,曾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专家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营造南昌“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氛围,构筑独特的投资环境优势,提升南昌在对外开放中的竞争力,实现南昌迅速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李晚成 耿承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