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提高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7:30 扬子晚报 | |||||||||
日前,记者从宿迁市财政了解到,为解决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的实际生活困难,宿迁市决定提高他们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即每人每月增加20元,由原发放标准为140元/月的提高到160元/月,原发放标准为170元/月的提高到190元/月,此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明泽 传虎)(新华日报)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