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调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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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7:30 扬子晚报 | |||||||||
镇江电 镇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市区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据调整方案,2004年4月至6月,对现有低保人员和纳入政府解困范围内的困难企业“定补”人员实行临时补助,其中,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定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从7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将“定补”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将特困职工证发放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0元。(聂伟)(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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