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政公积金制引争论 监察局称目前只是设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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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7:39 北京青年报 | |||||||||
昨日,有消息称,深圳将建廉政公积金制,不出问题的公务员有望在退休时拿到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该消息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而文中提及的深圳市监察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称,廉政公积金制目前只是一个设想,尚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更谈不上“100万元至200元万的数字问题”。 -消息
-退休时有望拿到百万元 昨日,来自广东的一篇消息透露,“为加大防治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深圳市监察局局长张伟雄表示,深圳市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 该篇消息同时还写道,“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市已对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探索,有望在今年内开展前期工作。廉政公积金将由政府统一组织,从平时公务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廉政公积金。如果公务员在任职期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退休时将根据级别不同有望拿到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如果任职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 -热评 -或好或坏读者看法不一 消息刊登之后,立刻激起了众人热评。大部分人持质疑的态度,认为“廉洁是公务员的本分,为什么还要奖励呢?”也有一少部分人持赞成的态度,认为“有开创精神”,并表示,“国外早就实施了,比起一些腐败黑幕来说不知强多少呢”。 热评之下,也有少数冷静的思考:这笔数额巨大的廉政公积金从何而来?将经过怎样的程序?谁来评某某公务员廉洁与否?如何评定…… -核实 -此项制度目前只是设想 记者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深圳市监察局负责宣传的部门。出乎意料的是,监察局宣传教育室的高主任表示,廉政公积金制目前只是一个设想,尚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更谈不上“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数字问题”。 记者通过咨询了解到,在深圳“高薪养廉”已是老话题,早在去年9月份,来自权威媒体的声音称,深圳市正在公安系统进行廉政金制度试点,加强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和规范,鼓励公务员奉公守法。这次试点是“经考察香港、新加坡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后”推行的,廉政金制度即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 -专家 -高薪养廉需满足两个条件 对于“高薪养廉”,不同人士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景荣认为,“高薪养廉”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具体执行上还需稳步推进。 杂文家陈鲁民认为,“高薪养廉”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国家财政富裕,有雄厚的经济基础,政府拿得出钱;二是被养的官员相对要少,这就需要政府大量裁减冗员,精简机构。 其次,能不能养出成效还是个问题。“要养出成效,就应使被养的官员满意,无须再贪就能过上他希望过上的那种生活,而这个标准很难把握,也很难达到。太高了,老百姓有意见,国家也负担不起;稍高一点,官员们没兴趣,难绝贪念”。 -建议 -参考国际各种期权制度 中央党校李忠杰教授建议“高薪养廉”要参考香港的做法以及现在国际上日益通行的各种期权制度等。“可以设想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除了领取一定的工资报酬外,国家可在账面上逐年给一笔额外的且能适当增值的补贴。如果任职期间廉洁勤政,到离开岗位时就可以获得这笔补贴,享受体面的生活。如果任职期间表现不佳,考核结果不尽称职,就要全部取消这笔补贴。这种补贴是一种‘期权’,是账面上的,这种办法,对于领导干部正确权衡利弊,调整价值取向,长期而不是一时的自我约束,是有好处的”。李湘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