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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摇头丸案三人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8:17 金羊网-新快报

  2年内制贩摇头丸400万粒,并远销南非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 通讯员 杨晓梅 李中原)2年内仅摇头丸就制贩400万粒,毒品生意跨越国境直销南非,8年间贩毒无数。以余卓雄为首的贩毒集团一审判决结果昨天公布: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该案曾被有关部门列为“全国最大的制贩摇头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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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偶遇”:学医者自己研制摇头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余卓雄等人从1997年初至2001年5月,共制造、运输、走私、贩卖冰毒3000多公斤、安眠酮160万粒、摇头丸400万粒、咖啡因800公斤。

  据了解,这个团伙早在1993年就开始从事贩毒活动,到了1996年,这伙人从零星贩卖海洛因发展到大规模制造、贩卖冰毒、摇头丸。1998年,学医出身的陈羽翰从境外人员那里弄了一粒“摇头丸”,如获至宝,把它带到广州某研究所化验成分,随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研制摇头丸。研制成功后,他找到“毒老大”雄哥、阿明等人参股,迅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制毒网络。

  签租赁协议:外省药厂厂房成制毒基地

  1997年,余卓雄、郭明庆为牟取暴利,共同商定制造“冰毒”贩卖,余卓雄负责提供资金和冰毒销售渠道,郭明庆负责购买制造毒品的配方和组织人员生产。

  随后,两人伙同程均勇、邹景辉、陈羽翰,在广东省博罗县杨村镇内一废置的药厂共同研制“冰毒”,至1998年初,陈羽翰伙同邹景辉制造出“冰毒”100多千克,所得赃款由“兄弟共享”。

  生意越做越大,广东省的“风头”却太紧,几人合计一下,决定另觅“制毒基地”。1997年11月29日,郭明庆、陈羽翰以李正枝的名义与河南某市的制药厂签订租赁协议,堂而皇之地将药厂的厂房作为制造毒品的基地。

  至1998年,陈羽翰在药厂厂房里成功制造“冰毒”450千克。余卓雄将全部“冰毒”以每千克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贩卖给毒贩马军,共得赃款1125万元。

  与此同时,贩毒集团还不断改良制毒配方,积极寻求“多种经营”。余卓雄等人绞尽脑汁购买到不须使用麻黄素而制造的合成“冰毒”配方及制造的原材料,大肆制毒2500千克。

  向境外扩张:制造安眠酮药片远销南非

  1997年间,余卓雄开始发展“境外品种”,他得到了在南非畅销的毒品安眠酮药片。随即,他将药片交给陈羽翰、房小聪和邹景辉,让其共同商量出制造走私安眠酮出境至南非的“可行性方案”,陈羽翰还虚心地跟随境外的制毒人员学习试制安眠酮。直至2001年5月,该团伙先后制造出安眠酮药片160万粒,远销南非。1999年,陈羽翰等人在河南的制药厂研制“摇头丸”,至2001年3月,两年间先后制造摇头丸约400万粒,大都贩卖出境。2000年6月,贩毒团伙还伪造《咖啡因购用证明》,骗购了咖啡因800千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大毒枭余卓雄、郭明庆、陈羽翰等3人死刑,程均勇等6人无期徒刑,犯罪最轻的李雁飞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目前,大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已经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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