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抢劫强奸后出逃 逃贵州十年当“线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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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8:35 桂龙新闻网 | |||||||||
一名贵州籍歹徒在北海犯下持枪抢劫、强奸重罪后潜回贵州老家,隐瞒犯罪事实,给警方充当“线人”。经北海警方网上追逃,这一“两面人”在潜逃近10年后终落法网,于3月30日被北海市法院判刑。 北海市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1岁的周满清系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人。1994年7月31日,周满清伙同邓小强(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徐老四”(姓名不详,在逃),从贵州省遵
周满清逃回老家贵州省绥阳县后,隐瞒身份充当起当地警方的“线人”,在逃近10年间,先后5次向当地警方提供破案线索,协助当地警方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其中包括2起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了盗窃、抢劫、入室抢劫杀人、特大诈骗、重大强奸的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2人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周满清在北海作案潜逃后,北海警方一直未放弃对他的追捕,将其列为网上追逃的逃犯进行通缉。2003年9月2日,贵州省遵义市警方通过查阅网上追逃资料,终于识破了周满清这个“两面人”,当即将其抓获,移送案发地北海法办。 北海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满清一案后认为,被告人周满清10前年在北海伙同他人持枪入室抢劫、强奸,构成了抢劫罪和强奸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综合其在逃期间为家乡警方提供破案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减轻量刑情节,对其从轻发落,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满清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都市报记者段 扬 通讯员 陆英涛)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