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开门立法制度 立法项目听取市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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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1:19 重庆晚报 | |||||||||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办法》等20项被列入实施项目,《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修订)》等20项被列为预备项目。据悉,今年重庆市将全面实施开门立法制度,这些立法项目都将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 据了解,今年市政府立法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政府自身行为,计划制定《重庆市行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今年重庆市立法将实施“全民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社会招标和现场论证”五大公开立法模式,该办将采取措施,让立法工作走进企业、社区和农村,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记者李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