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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自由谈“廉政公积金”:不腐败是最高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2:58 沈阳今报

  本期话题:据4月1日《信息时报》报道,为加大从根本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深圳市将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前期工作有望在今年内开展。据悉,廉政公积金将由政府统一组织,从平时公务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廉政公积金。如果公务员在任职期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退休时将根据级别不同有望拿到100万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如果任职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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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版主:大家好!欢迎来到今报圆桌。近年来关于公务员加薪的讨论一直不断,现在深圳又推出廉政公积金制度,只要不出啥事儿,保证他们退休时便能拿到不少于100万的钱。各位对此怎么看?

  ○顾一冰:我就是一个公务员,而且在很多人羡慕的税务部门工作,但说实话,我还是觉得我们公务员的薪金是低水平的。所以说,廉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实际上是公务员激励机制的一个创新。当然,高收入应该是为了让高素质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可现有的公务员队伍并不令人满意。

  我认为,在对公务员队伍清理分流之前,各地“大呼隆”搞所谓“高薪养廉”并不适宜,否则民众用“高薪”请来的不过是“南郭先生”,这也是社会对“高薪养廉”大多持反对意见的原因。深圳在推行廉政公积金制等公务员“高薪”制度的同时,应该加快政府体制改革,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加快公务员建设步伐,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引进知识、管理“精英”,为社会、公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这才能达到廉政公积金的预期效果。

  观察版主:是啊,很多人都不反对给公务员加薪、提高待遇,但前提一定是政府部门要减员增效,不能待遇上去了,但办事效率还是原来那样。

  ○王学进:我不这么想,本来嘛,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这是起码的要求,也是分内的事,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怎么配做公务员?公务员按月领取的薪金都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拿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此乃天经地义。说到底,不论是公务员工资还是廉政公积金,都是纳税人的钱,深圳市政府要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首先要问问广大纳税人同意不同意。

  百万奖金!那可是多少代农民都挣不到的天文数字!那可是一个工人几辈子的薪水!农民、工人这些底层民众连多拿多占的机会都没有,更何况搞腐败,他们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流血流汗,按国家规定分文不少纳税,按理说,他们最应该得到奖励。难道就因为他们最放心,天生没有腐败的可能,便可以为降低反腐成本,给公务员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从而加重他们的负担吗?

  ○雪里埋:我赞同王老师的看法,早就有人指出,这样的“反腐新思路”是治标不治本的,“廉政金”的设立也并非在加大什么“腐败成本”,而实在是潜在腐败者们凭借手中的腐败机会向公众“要挟”的一笔“额外收入”。

  廉政金是否成为“腐败成本”,关键看这笔廉政金是否是从公务员本来应得的收入中所扣。如果是,才能对他们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也才能算“腐败成本”。从深圳的廉政公积金来说,从“平时公务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如果不出问题,退休时就有望拿到100万到200万。这样大额的廉政金不可能来源于公务员平时应得收入,而是动用财政对公务员的一种变相奖励。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深圳公务员的职业待遇已经相当优厚,基本的工资收入加上到手的福利足可成为“腐败成本”,而没必要再增加一个“廉政金”。

  观察版主:要想真正做到“廉政”,除了进行有效的监督外,最重要的是减少公权的使用机会,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正可以有效遏制公权泛滥。

  ○蒋正之:反腐倡廉,理所应当。进行制度创新,更是无可非议。但究其实质,所谓“廉政公积金”与“高薪养廉”仍然属于同一个思路。不是说这些方法就不能尝试,而是说在推行之前一定要履行必要的程序,更重要的,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环境,比如民主与法制。只有政府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公务员的行为真正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廉洁才能得到根本上的保证,其他诸如“廉政公积金”等辅助措施,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尹辉:既然要反腐倡廉,就应该尽量杜绝腐败的发生,如果发生了,就应该对腐败者严厉惩戒。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反腐的这种常理。按“酌情扣发”的规定理解,也就是说,公务员你可以腐败,但得注意腐败次数不能太多、贪污挪用金额不能太大,一句话,你们违规违纪也不能太离谱,否则退休后就没有那一两百万了。显然,这个规定是荒诞的,甚至会造成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某人可能因腐败问题锒铛入狱,但兴许他的问题并不严重,出狱后或许还能领个万儿八千的廉政公积金呢,这不是闹剧又是什么?

  ○张云:腐败,就是不廉,这没有二话可说。但不廉,是不是只此一种内涵呢?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偏重于廉洁奉公,讲求一个“廉”字,且形成了一种习惯看法、定式思维。一来二去,这也影响到一些公务人员对自己的要求。他们认为,只要洁身自好、自己身上干净不腐败就行。至于勤政,至于效率,那就不是注意的焦点。正如这次深圳市廉政金发放的标准和要求一样,只要你在任职内不出现违规违纪的问题,100万甚至200万就到手了。如果是这样,试想,还有谁愿意积极主动地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呢?

  观察版主:是啊,正如日前深圳市市长李鸿忠所说,新形势下“廉”应有新内涵,“廉”不仅要包括廉政,还要包括勤政;不作为、不尽责,就是不廉。这里对广大公务员说一句,“无为而治”是咱们老百姓不希望看到的,廉政公积金不是让你们不作为的,而是激励你们有作为的。好了,我们下期再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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