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对占用农田植树行为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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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5:0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昨天,本市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文件的通知》,对本市范围内占用农田进行的植树行为全面叫停。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地要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
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色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此外,对已经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丰产林的,限期恢复耕种;对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限期拆除并予整理;对建设基础设施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力破坏的,限期修复;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而占用基本农田的,逐步恢复耕种条件;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依法妥善处理前,不得受理该地区建设用地申请。而在具体处理中,要确保农民经济上不受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