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立法:五大新问题引发修订现行传染病防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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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2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2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订。 受国务院委托,高强向会议作了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1989年9月起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比较好的法律,对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高强表示,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学科学不断进步,对一些疾病认识不断加深,公民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传染病防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国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较弱;疫情信息报告、通报渠道不畅;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病人的救治能力、医院内交叉感染控制能力薄弱;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的制度不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的财政保障不足。这些问题在防治非典中暴露比较充分。因此,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真总结传染病防治实践尤其是抗击非典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修订。 据高强介绍,修订草案共分9章92条,在现行传染病防治法的基础上新增51条,并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文做了相应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