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国亲联盟提出“当选无效”之诉的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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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20: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台北4月2日电(记者范丽青李凯)4月2日下午,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首次开庭审理国亲联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提出的“当选无效”之诉案。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在3月20日举行,选举投票的前一天下午发生了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在台南市进行街头竞选活动时遭枪击受轻伤的事件,选举开票结束时陈水扁、吕秀莲的得票相较于连战、宋楚瑜的得票仅多了2.9万多票。国亲联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
3月21日凌晨,台湾“高等法院”组成合议庭作出裁决,封存全台湾所有投开票包括空白选票在内的选票。 3月24日,台湾“高等法院”以台湾选务机构尚未公告当选人名单为由,程序驳回连、宋的告诉。 3月26日,台湾选务机构公告此次选举的“当选人”为陈水扁、吕秀莲。抗议选举不公的部分台湾民众一度包围了台湾选务机构,并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 3月27日,国亲联盟支持者50万人走上街头集会,抗议选举不公。当晚,陈水扁召开记者会否认“作票”和“自导自演枪击事件”,首次表示同意“全面验票”。 3月29日晚,连战、宋楚瑜再次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当选无效”之诉,被告为陈水扁、吕秀莲,告诉内容包括:“当选票数不实,足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对有投票权人以非法方法妨害其自由行使投票权”、“对候选人以非法方法妨害其竞选”等三项诉求,要求司法验票及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枪击案”等。 3月30日,陈水扁、吕秀莲委托请律师递出“声明同意调查证据状”,表示同意“全面验票”。 4月1日,台湾“高等法院”组成的合议庭确定由民事第十法庭负责审理此案,于4月2日下午首次开庭。 相关专题:2004台湾“大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