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对我省报刊进行督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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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6:43 扬子晚报 | |||||||||
3月22日至28日,由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审计总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中央报刊治理工作督察组对我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督察。省委副书记任彦申,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国生与督察组座谈。 督察组在江苏期间,听取了省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报刊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先后对我省扬州、宿迁、徐州和高邮、江都、宿豫、铜山等三市、四县的报刊治理工作
督察组认为,江苏报刊治理工作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这次报刊治理中江苏共停办报刊73种,分流安置人员约3000名,处置资产约2.2亿,减负约1.5个亿,分别居全国的十分之一,工作量比较大;在报刊治理工作期间,江苏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把政治关,没有出现导向和重大出版质量问题;人员分流和资产处置基本到位,保证了治理工作的平稳进行;农村村和中小学公费订阅党报党刊最高限额制的执行情况比较好。在肯定江苏报刊治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督察组指出,一些地方县级党报停办后办起了报型、刊型的“工作简报”,是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停办;个别地方、部门报刊停办后的人员分流和资产处置应及时到位。 省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出,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派督察组对江苏报刊治理工作进行督察,是对江苏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为进一步巩固报刊治理工作成果,省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近期要做好以下工作:继续派出督察组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督察县报停办后的情况,坚持制止变相保留县(市、区)报、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对管办分离、划转和有偿兼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促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停办、划转、管办分离后的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到位;加强对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一律采用刊型,装订成册,不得以报型或散页形式出现,周期限定在半月以上;严格限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违反上述要求的一律取缔准印证。(沈之办)(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