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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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7:58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2日从民政部了解到,1998年以来,烈属定期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国家每年为生活困难的34.1万烈属发放定期抚恤金近10亿元。 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03年,国家规定的生活困难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城镇每人每年3060元、农村每人每年234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720元和360元。一些地区根据当地情况还向生活困难的烈属另外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除了按月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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