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德兴市委书记上诉被驳回 吴祖国被判十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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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8:32 江南都市报 | |||||||||
据《检察日报》消息王慈生、邓亚兵报道:日前,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江西省德兴市原市委书记吴祖国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 2003年11月17日,上饶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祖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28.4万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吴祖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