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访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信访事项30天内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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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8:4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海云报道:昨日记者获悉,从5月1日开始,信访人员向我省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后,各级国家机关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据悉,《江西省信访条例》已于日前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正式通过,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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