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又遭汽车轧 准妈妈丧命“无主水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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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8:48 大众网 | |||||||||
本报青岛4月2日讯(记者 崇真)怀有一个多月身孕的晓静(化名)在骑车上班途中,陷入路面一隐蔽水坑内摔倒后,被后面一辆大客车从头部轧过,当场死亡。晓静的丈夫和父亲将青岛市自来水公司、市南区建管局、大客车司机及其所在的华旅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3年8月27日早晨8点多,晓静冒雨骑自行车上班。当她沿路边从北向南行至燕儿岛
事发后,晓静的丈夫及父亲将青岛市自来水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建设管理局、大客车司机及其所在公司青岛华旅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32万余元。他们认为,自来水公司对案发路段管道进行抢修后没有及时修复路面,市南区建设管理局没有对路段进行维护,而大客车驾驶员在天气恶劣、能见度极低、路况不明的情况下,没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致使晓静摔倒后被该车卷入右后轮下。 案发后几天,水坑被神秘填平。庭审时,谁是水坑的主人成了本案的焦点。自来水公司辩称,这个坑不是该公司所挖,虽然原告说坑内有一个自来水阀门,但由该公司提供的2003年前三季度抢修挖掘路面统计表证明,公司从未在该处施工。青岛市南区建管局认为,该局不是直接责任人,应该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华旅运输公司称,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运输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事发时,大客车司机正在上班,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应承担个人责任。 法庭将择日再审此案。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